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条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
关于批准发布《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218项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218项国
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3号),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对《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形成了第2号修改单,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试指南》(TSG Z0007-202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TSG Z0008-2023),已经2023年11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第25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发布文号】 质检特函〔2016〕46号【发布日期】 2016-09-28【生效日期】【效 力】【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氨制冷装置中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20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公布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
2022年第3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的公告
【市监特设发〔2022〕17号】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市管总局(2023年第32号)】
据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锅容标委组织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对GB/T 150.1~150.4《压力容器》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一步优化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措施,市场监管总局对《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TSG Q7002—2019)、《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含第1号修改单)、《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进行了修订与整合,形成《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 51—2023),现予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局组织起草了《〈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sfgb@csei.org.c
2023 年 4 月 4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4 号公布 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施行
2023 年 4 月 4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3 号公布 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施行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2022 年 5 月 26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7 号公布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