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6 10:28
一、引言:为什么关注这部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Q0001-2023,以下简称《规程》)是我国起重机械安全监管的核心技术规范,适用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和检验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于多功能跨运车这类特殊设备,企业必须明确其是否适用该规程,以避免法律风险和安全事故。
二、跨运车是否适用《规程》?关键判定标准
1. 设备是否属于"起重机械"
根据《规程》第1.2条,起重机械指用于垂直或水平搬运重物的机电设备,主要包括:
桥式、门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
流动式起重机(如汽车吊)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RTG)
升降机等
多功能跨运车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适用本规程:
额定起重量≥3吨(《规程》第1.3条)
提升高度≥2米(《特种设备目录》要求)
具有起升机构(如液压或钢丝绳吊具)
✅ 示例:某跨运车额定载荷42吨、起升高度6.55米,明确属于监管范围。
2. 排除情况
以下设备可能不适用本规程:
仅用于平面运输的无起升功能跨运车
额定载荷<3吨的轻型设备
军事、科研等特殊用途设备(需单独备案)
三、《规程》对跨运车的核心要求
1. 设计制造阶段
资质要求:制造单位需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规程》第2.1条)
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配备超载限制器、高度限位器、紧急制动等(第3.2条)
文件留存:出厂需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主要受力构件材料证明
2. 安装与验收
安装告知:施工前需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书面报告(第4.3条)
监督检验: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载荷试验、安全装置测试(第4.5条)
3. 使用管理
登记制度: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第5.1条)
定期检验:每年至少1次全面检查(第5.4条)
操作人员:司机必须持起重机作业证(项目Q2)(第5.7条)
4. 维护与报废
日常检查:每日作业前测试制动器、限位器等(附录A)
报废标准:主要结构出现裂纹、严重变形或腐蚀超标(第6.2条)
四、企业合规操作指南
1. 确认设备属性
查阅设备技术参数,比对《特种设备目录》
咨询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3. 常见违规风险
❌ 未办理使用登记(罚款3-30万元)
❌ 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个人罚500-5000元)
❌ 超期未检验(责令停用并公示)
如需进一步协助: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或联系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