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发布文号】 质检特函〔2016〕46号【发布日期】 2016-09-28【生效日期】【效 力】【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氨制冷装置中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务院于2009年1月24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务院于2009年1月24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承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制造许可要求
(一)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和气瓶瓶阀)的制造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承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制造许可要求
(一)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和气瓶瓶阀)的制造